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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2)

来源:大连e度论坛 2012-04-23 16:44:43

  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

  12.各市要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角度出发,认真做好2012年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增加实验、实践类的测试考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要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各地要对地方课程学习内容进行考查。

  13.考试方式要多样化。有的科目可采用开卷或半开卷考试形式。外语科目应安排听力测试。

  14.考试(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的成绩呈现方式应优先采用等级制,若条件不具备可采用分数制。等级一般分为A、B、C、D四级,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各等级比例及使用办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15.试题的命制应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新课程理念。考试内容要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相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要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要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

  16.为进一步发挥中考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导向作用,维护中考工作秩序和安全,各市要独立组织命题,禁止不同市使用同一试卷。

  17.加强对命题的检查指导工作。各地要制定严格的命题、审题和阅卷制度,完善各种管理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泄密、舞弊等事件。

  18.各地在每年考试结束之后,要认真开展质量分析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将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试题分析报告,招生考试工作总结报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研训处。联系人:刘天成,联系电话:024-86902485。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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