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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长效机制给中小学生减负

来源:大连奥数网整理 2012-04-24 12:42:46

  【导语】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就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再次明确相关规定。高中学生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作业量,初中生不得超过1.5小时作业量,小学中高年级不超过1小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等等。

  人民日报沈阳4月22日电  近日,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辽宁省教育厅首次明确规定:高中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初中生和小学生在校分别不能超过7小时和6小时。这是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指导意见》做出的规定。辽宁省内139所省级示范高中已与辽宁省教育厅签订了责任状。

  今年以来,辽宁建立了一系列考核、问责机制,确保中小学生课业减负形成长效机制。除严格规定中小学生的作息时间外,辽宁还明确中小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高中学生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作业量,初中生不得超过1.5小时作业量,小学中高年级不超过1小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同时,辽宁还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校、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得随意组织“联考”、“竞赛”等考试项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竞赛、考级等现象。除初中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有偿补课现象普遍,严重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辽宁省副省长陈超英说,只有真正把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降下来,让学生从繁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才能真正有效推进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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