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大连中山区公办初中“阳光分班”工作方案出台
来源:中山区教育局 2012-08-17 10:50:13
【导语】2012年大连中山区公办初中“阳光分班”工作方案今天出台。大连中山区的小升初家长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尤其是第四点“工作程序”,讲得比较细致。
为了让学生公平享有教育资源,解决新生入学择师的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根据中山区《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阳光分班”让每一名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班机制,向社会及家长广泛宣传“阳光分班”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中山区“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兴宇 中山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徐少峰 中山区监察局 副局长
李 军 中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黄 戈 中山区纪委执法监察室 正科级监察员
刘向前 中山区教育局党委 纪检委员
张万水 中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科长
邵良山 中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学籍干事
四、工作程序
1、7月30日前完成我区初一新生入学名单录入,保证信息采集准确。
2、8月17日各小学向家长发放分班现场会通知,同时在中山教育网上公布“阳光分班”操作方案和分班软件。
3、各初中在教师交流结束后,确定初一年级人事安排,并于8月23日前上报班主任名单。
4、分班时间定于8月25日,地点设在四十四中音乐厅。在监察人员、公证人员、家长的监督下,运用分班软件现场随机编班。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随机选取家长代表(至少三人)检查分班软件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不合理数据,并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导入学生信息。
②家长代表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当场操作软件编班,并打印学生名册。
③在现场人员的监督下,组织新任的初一班主任当众抽取学生名册序号,确定任教学生。学生名册由班主任、学校、教育局各执一份。
④公证处对“阳光分班”进行公证,现场张贴分班结果。
⑤分班过程全程摄像,分班结果在各校显著位置公示,并在中山教育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15中的美术班、16中的日语班由学校自行分班。44中音乐班学生确定后,其他班级实行“阳光分班”。35中、40中学习日语的学生在阳光分班后单独组班。
6、在阳光分班后转入的学生按照班级实际学生数多少依次安排班级,如班级人数相同则按班序依次安排班级。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阳光分班”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控制择校现象,维护教育公平,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对教师工作绩效的科学评价。各校要按照教育局工作要求,自觉规范办学行为。
2、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积极做好“阳光分班”的工作宣传,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可,营造 “阳光分班”良好的舆论氛围。
3、完善机制,严明纪律。各中学要合理安排班课任教师,保证班级间教师配备尽可能均衡。区教育行政部门、监察部门对“阳光分班”的后续工作跟踪检查,对违反要求的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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